PHC管桩施工管桩一些施工问题的处理办法
特殊情况的处理
1、按照设计桩长压力不能达到要求的情况处理
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深度已至设计要求,但压力没有达到设计标高的
情况,这时应采用送桩器继续下压,如果仍然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应将情况上报监理工程师及设计单位,按照监理工程师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相应措施比如补桩等执行。
2、不能压至设计标高的处理
实际施工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个别桩因地质等原因,不能压至设计标高的情况,如果有这种情况出现,应首先查找压桩设备的原因,在确认设备正常后,将情况汇报监理工程师及设计部门, 按照监理工程师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相应措施执行。
3、断桩处理
桩施工过程难免出现错位,垂直度不好,桩头压烂等,要坚决废桩,重新补桩。当地质不良如淤泥层过厚或软硬土层变化急剧时,容易出现断桩事故,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必须采用加桩的方法处理。严禁采用混凝土封底的方法进行难以圆其说的处理。而在桩头受到轻微破坏时,可采取混凝土封底的办法 进行防水处理,可以弥补桩头的损伤。
4、管桩与基础底板连接
为有效防止基础上浮并保证基础和桩基的整体协同工作,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露出管桩后,清理管桩孔内的垃圾及污物,在基础钢筋绑扎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作法,保证管桩与基础的连接。待基础底板钢筋绑扎时,管桩锚筋与基础底板钢筋要焊牢,基础底板钢筋与管桩桩头也要焊牢。
对于超过设计标高的个别管桩,超出部分应割除,割除采用切割机直接割断,严禁对设计桩顶标高以下的管桩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
桩体施工完结以后应组织桩体的查验,包含承载力实验和超声动摇测两种。前者依据《地基和根底工程施工质量查验标准》、《桩根底技能标准》、地点区域的管桩施工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并联系建设单位、规划单位、监理单位的定见,按桩号总数的百分比来取若干桩号进行,详细桩号由建设单位即业主来断定;后者通常除了需求组织承载力实验的桩号以外统统都要进行。这两项实验的检查成果由检查单位以书面陈述的方式作出阐明,这些实验陈述尤其是承载力的检查陈述将是管桩工程质量查验的重要依据。